新疆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新疆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8°53′10.66″,北纬44°46′52.80″。
3、基本情况:地块占地面积为39884m2。通******居住用地,对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边界以新疆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地块红线范围为准,关注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污染源分布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追溯至原始状态)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原则上不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三、调查结论
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编制《新疆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第一阶段调查总体结论:新疆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一期工程项目生活服务设施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公用设施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