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老君庙露天矿勘探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老君庙露天矿勘探项目,已由项目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沃疆煤业(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老君庙露天矿勘探项目。
2.1.2 服务地点: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老君庙露天矿。
2.1.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范围为:1.完成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老君庙露天矿南区11.33平方公里勘探实施方案并通过甲方指定的专家评审;2.完成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老君庙露天矿南区11.33平方公里地质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并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备案(若不需要,须通过业主指定的专家评审通过);3.******有限责任公司汇交的老君庙露天矿北区的地质勘探资料基础上,整合南北区完成国家规划的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老君庙露天矿地质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并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备案,作为矿井建设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地质资料。
2.1.4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1.5 服务期:项目基准工期为不超过180个日历天。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完成新疆准东煤田木垒县老君庙矿区老君庙露天矿南区11.33平方公里勘探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通过招标人指定的专家评审并经招标人许可后,3日内立即开展项目勘探工作,并在不超过170(含)个日历天内完成勘探实施方案优化,利用地质测量、钻探、地震、测井、化学分析等综合手段开展地质勘探工作,提交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及储量备案证明等全部工作。
2.1.6 服务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执行。
2.2 项目编号:0747-2560SCCXJ0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地质勘探相关业务范围,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探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证明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项目团队要求:
3.4.1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地质相关专业),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近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4.2 投标人委派专职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以及近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4.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现场需配备不少于4 名地质勘查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近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5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煤炭资源勘探或勘查项目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首尾盖章页、体现合同关键内容页等)。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开标日期前10日内的网站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包含缴纳税收情况和社保缴纳情况)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3月31日19:00至2025年4月8日17: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下同)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人民币 1000 元)。支付成功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1:00(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5.3 递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1: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
7. 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
9. 联系方式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461号昌源水务大厦17楼
联 系 人:罗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北京总部);新疆乌鲁木齐市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联 系 人:宋翔、赵启芳、史洧珍、赵清璐
电 话:0991-****** ******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