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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传真:******
******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编:65129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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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高峰乡牛街拌合站建设项目 |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高峰乡牛街村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高峰乡牛街村,占地6600平方米,新建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0万立方米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8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6万元)。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固废。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生产噪声。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或者密闭式运输、限速及洒水措施。(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施工工具清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洗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运输车辆限速等措施。(4)施工期固废: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废金属、废塑料等)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存,严禁随意弃置。 运营期: (1)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细粉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采用封闭式筒仓储存,筒仓上料、输送、日常呼吸产生的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搅拌主机进料和搅拌粉尘采取搅拌主机楼全封闭式运行,搅拌主机上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外排;骨料带输送(砂、碎石)粉尘采取封闭式笼罩;骨料堆棚粉尘采取密闭式堆存(仅留车辆进出口),在车辆进出口顶部及两侧设置喷雾降尘设施;物料运输车辆扬尘采取封闭式运行,厂区设置洒水降尘措施,外排废气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中蔬菜灌溉水质标准后用于厂区菜地浇灌,不外排;混凝土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砂石分离后排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4)营运期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化粪池定期清掏后用作菜地农肥,不外排;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泥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废砂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等生产固废返回生产线再利用,不外排;实验室废混凝土块定期外运用于铺路;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处置率到100%。(5)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建设,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库的建设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建设(防渗层厚度mb≥6.0m,防渗系数k≤10-7cm/s);化粪池、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按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技术标准要求建设(防渗层厚度mb≥1.5m,防渗系数k≤10-7cm/s);简单防渗区:骨料储存棚、厂区道路、办公生活区等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 |